提醒:快速处理考场偶发事件(1)
开考后,考生发现试卷有重印、漏印现象或中途提出少了试卷。监考员通过场外联络员报告主考,申请动用备用试卷。考点主考请示区县招办,核实后,补发备用试卷,将情况登记在册,并报告上一级招生考试机构。
因试卷印刷字迹不清,考生提出询问。如少数人试卷字迹不清,监考员可参阅本考场其他考生的试卷,并当众答复声音稍大些;如整个考场考生试卷同一处或几处的字迹不清,则立即通过场外联络员请示考点主考。主考参阅本考点其他考场试卷,如出现同样问题,请示高招办。
开考后,发现部分试卷混装、错装,与所考科目不符。监考员将这些试卷收齐密封交主考,并申请换发试卷。主考请示区县招办,动用备用试卷。将错发试卷密封存保密室,并对接触错发试卷人员立即隔离,其中考生下科考试单独进行,直到失密科目开考。
试卷中发现试题明显错误且无勘误表。监考员报告主考。主考逐级上报,得到更正通知后及时更正;在未得到更正通知前,则维持原状。
考试中,考生的笔无水、圆珠笔书写不显,又缺少必需文具。考生不离座,监考员帮助打同色墨水或借给同色墨水钢笔、圆珠笔。
提醒:快速处理考场偶发事件(2)
个别考生忘记带2B铅笔、圆珠笔、塑料橡皮、垫板,或所带的笔写不出来,数学考试忘记带圆规和三角板等。监考员动用备用文具用品,并立即通过场外联络员提供,不够的情况不可由本考场内监考员调剂。
考生错坐位置,写错准考证号码。监考员帮助考生找自己的座就坐,指导考生在密封区内更正准考证号码。
发现考生抄袭、偷看、传递、夹带等舞弊行为。监考员A、如属个别考生,则立即制止,并如实记入《违纪考生登记表》;B、如发生较大面积的舞弊事件,则应全力制止,并通过外联络员立即报告考点主考。主考A、处理由例;B、组织力量调查,并立即将情况币级反映。
考生用红墨水或圆珠笔和铅笔答题、改题,监考员立即制止,并将违纪情况记入《违纪考生登记表》。主考按《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规定》提出处理建议。
插页未印姓名、准考证号码的地方。 监考员指导考生比照第一页写姓名和号码的地方在插页密封区内写上。主考事先提醒监考员注意。
提醒:快速处理考场偶发事件(3)
个别监考、考务人员发生舞弊行为。其他监考员记录情况,报告考点主考。主考立即终止其参与考试工作,调换临时人员接替工作。
考生发生晕场、发病的情况。监考员通过场外联络员报告考点主考。经简易治疗能坚持本场考试的,鼓励其坚持应试;难以坚持者,劝其退场治疗。主考指挥和监督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或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如果开考还不到30分钟,则实行隔离治疗。
个别监考员发生晕场、发病情况。通过场外联络员,报告考点主考。主考及时安排治疗,并同时安排机动监考员接替监考工作。
考场内部发生喧哗。监考员予以制止、记录并报告考点主考。根据情节处理,可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考场秩序遇到外来干扰。监考员尽力排除并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如无法排除,主考请有关部门协助,并向上级报告。
考生退出考场又重返考场答题。监考员予以制止,如已造成后果,则如实记入《违纪考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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