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方案》(粤教研[2006]7号)和《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粤教研[2006]10号)的精神,按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今年12月份进行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的应用
(一)考试成绩作为学校信息技术学科学分认定的最主要依据。
(二)通过等级考试的等级、考试的模块记录在学生档案,作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之一。
(三)学生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普通高中学校信息技术教学水平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学校督导评估的依据之一。
二、考试的对象和等级设置
实施第二届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的为2005年入学的全体普通高中学生(高三)。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方案》(粤教研[2006]7号)的精神,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共划分为五个等级。其中一级的考试范围为必修模块“信息技术基础”加任一选修模块;二级的考试范围在一级的基础上,增加考测与一级不重复的另外一个选修模块;以此类推,三级、四级、五级的考试范围分别在上一级的基础上,增加考测与上一级不重复的另一个选修模块。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要求必须达到一级水平。
三、报名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12月每周的星期六、日。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安排。第一阶段:12月1—2日、8—9日安排必修模块的考试。第二阶段:12月15—16日、22—23日安排选修模块的考试和必修模块的补考。第三阶段:12月29—30日安排选修模块的补考。
2、报名安排:第一阶段考试(必修模块)的报名时间为11月19至21日。第二阶段考试(选修模块的考试和必修模块的补考)报名时间为12月12—13日。第三阶段考试(选修模块的补考)报名时间为12月26—27日。
五华县水寨中学
2007年10月25日